《侵权责任法》已于7月1日实施,其中第七章专章规定了“医疗损害责任”,请各科室组织全科医务人员进行学习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内容:医疗损害责任的理解和适用
主讲:北京301医院法律事务部主任 张宝珠
学习形式:观看录像(录像资料请在www.hosp1.ac.cn员工版\公告栏\《侵权责任法学习通知》中下载)
参加对象:全体医务人员
时间:2010年7月31日以前
请各科室认真组织学习,并将学习签到记录于2010年7月31日前交医务部,医务部将于近期组织学习考核。
医务部
2010年7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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